基地营地注意!研学活动课程研发报名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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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教育局
编辑:韦幺白
1933字 | 5分钟阅读
“针对幼儿园、小学低年级(1至3年级)、小学高年级(4至6年级)、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某一个或多个学段,并与学校已有课程有机结合,研发具有针对性的各基地营地青少年教育课程……”
日前,广州市教育局在发布的《关于充分利用中小学研学实践基地营地研发教育课程资源(第三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对“研发内容”作如此要求。
《通知》分别从基本思路、研发内容、研发形式等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
具体来跟研学猫一起看看!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充分利用中小学
研学实践基地营地研发教育课程资源
(第三批)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各中小学研学实践基地营地: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等9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为充分发挥中小学研学实践基地对青少年儿童个性及创造性培养的独特作用,推动各种优质社会资源与学校教育的有效衔接,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教育发展格局,现就充分利用中小学研学实践基地营地(含国家级、省级、市级)研发教育课程资源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基本思路
根据课程资源育人目标,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结合我市域情、校情、生情,依托中小学研学实践基地营地(以下简称“基地营地”),层次多样、内容丰富、影响力强,通过“基地营地+学校”的合作,开发针对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学生的课程,并将其与学校研学实践、校本课程建设、学科教学渗透、研究性学习等有机结合,在更好发挥基地营地教育功能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各基地营地和学校的密切联系,提升教育的参与性和有效性,拓宽校外教育辐射面,促进校内外教育的融合发展和品质提升。
二、研发内容
按照“重参与、重过程、重体验”的理念要求,研究提炼各基地营地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点,针对幼儿园、小学低年级(1至3年级)、小学高年级(4至6年级)、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某一个或多个学段,并与学校已有课程有机结合,研发具有针对性的各基地营地青少年教育课程,并明确目标、内容、学习方式及评价反馈机制等各项具体内容。
各基地营地、各学校、幼儿园可根据自身实际或需求,提出研发课程意向(可由基地营地及学校、幼儿园共同提出,或由各基地营地或学校、幼儿园先自行提出并提出意向合作单位,待审核通过后再协调对接),提出研发课程具体内容、对应学段、涉及学科等初步意向。
三、研发形式
可采用“1+1”(1个基地营地+1所学校或幼儿园)或“1+N”(1个基地营地+N所学校或幼儿园,N一般不大于2)共同开发的模式进行。
市教育局将协调有关专家指导并参与课程研发。
四、步骤安排
(一)各基地营地、学校、幼儿园提出研发课程意向,请于9月30日前将《课程研发初步意向书》(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tjy@gz.gov.cn。
(二)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意向书进行初审并确认首批研发课程名单,同时推进各基地营地与相应学校(幼儿园)结对共建课程研发组并组织集中培训等工作。(2022年10月下旬)
(三)各课程研发小组在广泛调研及论证的基础上,研究拟订课程大纲并组织开发相应课程。(2022年10月—2023年1月)
(四)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课程进行审核,随后在相应学校(幼儿园)开展试教等工作。(2023年6月底)
(五)开展经验总结及优秀课程认定、推广工作。(2023年7月)。
五、有关要求
(一)市教育局将对确认后的研发课程给予一定的经费和政策支持,并将组织专家开展专题培训,就课程研发的有关注意事项及工作方法进行解读。
(二)市教育局将择优推荐相关课程成果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德育创新成果评选,并将协助研发单位做好课程的推广工作。
(三)各基地营地要把课程研发工作作为基地营地建设的重中之重抓好抓实,组织专门力量参与到课程研发的整个过程,并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附件:
1.课程研发初步意向书(识别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
2.广州市中小学研学实践基地营地名单(第一批、第二批)
广州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1日
(联系人:刘心愿,联系电话:22083756)
(课程研发初步意向书)
同天,广州市教育局发布了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名单。
《通知》发布的同时,也附上了两批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名单,具体如下:
▋新增16个!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名单公布了(附全部基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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